一、体育教学部直属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政治核心,与行政共同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负责,对校党委和校行政负责。
二、直属支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部的改革和发展,团结带领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三、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四、体育教学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最高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五、参与或组织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六、加强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
七、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领导本单位工会等群众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会,支持他们按照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团结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本单位工作的积极性。
十一、与行政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
十二、建立和完善文档管理制度。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以及相关基础资料,要及时归总,书面保存,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