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是在体育教学部党总支、团总支等部门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以指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原则。代表学生的各种利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学生服务,是部门党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配合学校及系完成各项任务及稳定、美化、活跃校园的骨干力量。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做好基础。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得影响学习。
第五条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二)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训;
2、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
5.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对外树立良好的数信系学生会成员形象。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权益部、实践部、媒体与技术中心。
第二章 制度建设
一、工委责任制
第一条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落实、带领学生会向稳定方向发展。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所有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负责系学生会各部工作的战略决策,带领监督学生会各职能。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分管各部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各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定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部员分配任务,了解计划执行的情况,并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听取部员对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应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使部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部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积极为本部服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构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部长并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其他工作。
各部部长、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第二条 办公室
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办公室是在院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是校学生会内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重要部门,肩负着安排校学生会日常管理,人员协调及内部制度建设的重任,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从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与学生会其他各部门都有着直接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办公室还负责学生会所有的物品管理以及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主要工作。
具体职责:
1.整理、归并学生会的各种文件;
2.承担学生会会议的文件准备、会议记录工作;
3.制作学生会名单、通讯录以及采购学生会活动用品及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主席团和各部长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努力促成各部门之间默契配合、通力合作,使学生会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5.协助老师完成文件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到位地完成学生会精神的上传下达、完成学生会各项活动和会议、完成学院各项政策、决定的通知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行。
6.负责规范学生会常用公文,使学生会工作更加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同时还负责学干日常考勤工作。
第三条 权益部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负责全院学生生活问题的职能部门,就是一个立足同学,服务同学,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的职能部门。
权益部的具体工作职责:
1、收集同学生活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如宿舍门窗等安全问题。
2、在新生教育期间,权益部要及时的举办活动,拉近同学们之间的距离,增强班级凝聚力,并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投入到大学学习与生活中。
3、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物价进行抽查,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及时向后勤集团反映。
4、宿舍问题,宿舍问题包括卫生、安全方面,生活部会对全学院的宿舍进行普查或者是抽查,检查各个宿舍的卫生、安全!
5、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各个活动,保证其能够顺利完成。
6、在学院领导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帮助下,尽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
第四条 体育部
体育部作为学生会中做能够体现积极健康的部门,配合学院要求负责体育活动的开展,并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完成活动,是学生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具体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学校体育部,选拔运动员,组织运动员进行训练,参加学校运动会、排球比赛、篮球比赛;
2.负责组织全学院学生,,进行篮球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一系列体育活动;
3.积极带动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负责校级比赛中本院队伍的服务工作,为运动员提供有力保障;
5.协调学生会其它各部活动,维持活动现场秩序;
6.通过我部活动,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增进友谊;
7.在每次活动中协助主办部门负责会场布置。
第五条 实践部
1、负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观念。
2、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3、组织全院的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协助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院系的社会实践工作
5、深入社会,与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6、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系,增进交流。要抓住各种机会,创造实践可能。尽力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第六条 文艺部
文艺部是院学生会的一支,它是组织和开展全院各项文艺活动的部门。它面向的广大在校师生,是一个代表学生的团体,通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增强同学之间交流,尽可能地为每个同学提供了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
文艺部部门主要职责:
1、主办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新年晚会、毕业生欢送晚会,组织舞蹈比赛等)。
2、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3、发动和组织同学参加文艺活动。
4、配合校及院系各部门组织各类大型比赛演出、联欢活动等并筹备、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5、定期督促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推动和指导各班文艺活动的开展。
6、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
7、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
第七条 媒体与技术中心
媒体与技术中心部是利用学院新媒体(学生会官方微信平台、人人主页、QQ空间、微博等)宣传工具及时对学生会工作状况、学生会工作进程以及全院学生学习、活动、生活状况进行报道,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引导全院学生充分、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丰富课余生活。运用学生会网信平台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汇集学生关注热点,传递信息,促进院学生会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此外在院学生会宣传部的协助下运用多媒体技术制作各类活动视频、动画、PPT、留言墙等,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结合的手段,协助学生会各个部门开展工作,促进全院精神文明建设。
具体职责:
1.加强学院媒体中心的宣传配合作用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行使宣传职能,为我院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再添亮点;
2.积极挖掘和培养宣传人才,让我院宣传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
3.充分利用好展板和橱窗栏,做好学院活动的宣传工作;
4.活动前期采用海选和动画视频PPT人才储备库相结合的选拔方式,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5.通知推荐人员比赛要求,规定截止日期汇总整理参赛作品;时跟进比赛进程;
6.及时记录书画动画摄影人才,不断修改动画视频PPT人才储备库;
7.机会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组织与校新媒体部或其他学院宣传部、新媒体部的联谊或经验交流会,认真学习对方经验,展示自我风采。
第八条 学习部
学习部简介:学习部致力于为同学们学习服务,为同学提供各种前沿学术信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活跃学习氛围。
学习部职能:学习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广大同学的专业技能,同时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为广大同学创设一个优良的求学环境。
1、举办具有本系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检查各班的学习情况,监督各班学生制度的执行。
3、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反馈前沿信息;
4、着眼于服务同学,锻炼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好沟通教与学的桥梁。
5、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促进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的营造。
6、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教学秘书反映;
7、完成其他工作。
二、财务制度
学生会的财务工作由主席团统一领导,向上对团总支负责。主席团授权办公室直接负责管理,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部长,学生会经费采取审批报销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申请有理、使用有据,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严格申请报销手续及发票审查程序,使每一笔经费都有帐可查,有理可依。
第一条 经费审批及报销的一般过程
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策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然后交主席团审核通报,再上报团总支分管老师审核签字,方正式批准通过,否则一切开支不予报销。报销活动结束后部长一次性将经费预算审批单及已经由经手人、分管负责人(副主席或主席)签字的本次活动发票及有效报销凭证(另附审批凭证)交给办公室,办公室有责任确认发票及报销凭证的规范性与合理性,然后登记入帐,再报团总支签字报销,并及时返还现款。
审批报销时间: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部长将活动经费预算审批单及发票同时交给办公室部长或直接交给团总支老师。
第二条 实施细则
1、承办活动时若有其他方资金及设备上的支持,应在经费申请时一并注明。
2、在报销金额过少或销售商无法开具有效凭证时,应由销售商开列证明,经由主席团同意后,内部调解解决。
3、开具发票时,请首先确认开票方所开发票上公章清晰可辨。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物品及用途。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帐。
4、报销金额超过100元的要同时有经手人、主席两人签名方可交给办公室,后报团总支报销。当办公发票。
5、办公室财务账目向上只对主席团负责,每月应作账目整理,并向主席团汇报批示,接受主席团监督。
三、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
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第二条 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
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的合作,各部长不能推诿责任,需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第三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错误。
第三章 工作流程
(一)准备及实施阶段
1、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主席团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
2、对于全院性的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向主席团递交活动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活动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及大致预算。
3、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需向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
4、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两周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老师、单位及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天作最后的确认。活动进行中,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主席团监督。
(二)总结阶段
1、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各部门应及时到主席团报账,如需推延,须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接受。
2、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向主席团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吸纳新成员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根据学生申请,学生会派人进行了解、考核,满意率达2/3以上方可确定为竞选候选人;
3.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4.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一个月);
5.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离职程序
1.申请离职人向主席团提交离职申请书。
2.由主席团将申请书呈交学生会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开学生会。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能效考核
1.由主席团对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各部门干事由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积极性,处理事情的能力,完成交办工作的效率等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各项能力。
3.考核应该公平、公正,不夹杂个人情感。如发现考核过程中不能公平公正,主席团将考虑其职位问题。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请假制度
1.如学生会成员有任何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等必须请假。
2.请假必须为书面请假或本人短信请假,部长需将请假条或请假信息转交办公室。
第五章 学生会成员公约
为响应我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号召,为实施体现学生会的组织性、向心性,以“为广大成员和广大师生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自身成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公约如下:
第一条 每位学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纪律,尽职尽责,善始善终,绝不能有有损组织形象、有损集体形象的行为。
第二条 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个人与集体、分工与协调、上级与下级、同学与组织等各方面的问题关系,讲究处事原则和工作方法,体现出贡献的精神。
第三条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有事不能出席会议者,要做到会前请假。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学生会。
第五条 绝不可以以权谋私,杜绝有高高在上的思想,始终工作上要坚持客观、严谨、公正、平等的原则。
第六条 坚决向不良现象做斗争。
第七条 绝不允许有借工作之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注意体现工作作风, 一定要克服本位思想。
第八条 服从组织安排,积极贯彻执行组织上和上级的任务,及时适度汇报工作情况,注意工作效率,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九条 工作中要搞好监督,抛弃形式主义,共同进退。
第十条 工作中要扎实公正,生活中起表率作用,要“内练素质、外塑形象”。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违犯学校规定。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有屡次偷懒、工作不积极现象者,主席团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或清退出学生会。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所有。
第二条 学生会有权对本章程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学生会讨改。
第三条 若其它管理条例或制度有与本条例相冲突者,均以本条例为准。
第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兰州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学生分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