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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 行)
2014-03-18 00:00 办公室 

为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工作质量,逐步规范体育课教学,促进教师体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依据兰商院发[2011]195号文件《兰州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修订)》的要求,体育教学部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一、教学督导组的性质

1、教学督导组是在部门主任领导下对全部门各教学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及指导的工作组织。   

2、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教学工作评定的结果是教师教学业务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课时酬金分配、评选优秀教师、评定教学奖项的重要依据。   

二、教学督导人员的组成

1、部门成立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一般由3-5人组成,督导、检查教师备课、授课情况。   

2、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为人正直、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望、教龄较长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担任。   

3、教学督导由部门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三、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范围是对部门教师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训练及竞赛等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了解并掌握部门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的基本状况.  

2、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3、通过教学督导对部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   

四、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1、以听课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讨论并确定科研及课程的上报。   

2、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体育课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的情况。   

4、定期讨论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   

5、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其间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   

6、督导每周听课一次及一次以上,并填写评议表,每月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督导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应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   

7、教学督导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授课教师反馈。   

8、教学督导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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