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5年4月28日至30日在兰州商学院和平校区操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教务处
三、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校工会、校团委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一)参加单位:全校各二级学院
(二)分组:学生男子组、学生女子组
五、竞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跨栏、400米跨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
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
(二)学生女子组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跨栏、400米跨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标枪、铁饼、铅球。
五项全能:100米跨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六、运动员条件
各学院正式注册学生。
七、竞赛办法
(一)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联络员1人。
(二)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每项限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同时可兼报1项接力;参加全能的运动员可兼报1个单项或1项接力;接力项目各单位每项可报2个队,每队限报6名队员。
(三)凡报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
(四)在运动会期间,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成绩或执行问题有异议,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内,由各队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五)田径项目的裁判法除本规程特别说明外,其余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八、计分和奖励
(一)单项录取前八名,按 9、7、6、5、4、3、2、1 计分。女子3000米、3000米竞走、男子5000米、5000米竞走以及全能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前三名给予奖励,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
(二)各项目分别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三)破省高校纪录、院纪录分别加25分、16分。
九、报名
各单位将报名表下载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前送交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知行楼303室)陆蓉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往体育教学部“王文军”实名制邮箱。逾期不予编排,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裁判
各项目主裁判由本校体育教学部教师担任,裁判员抽调部分学生担任。
十一、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教学部。
(二)参赛单位自备号码布,运动员的前胸和后背必须佩戴相同的两块号码布(规格要求:30㎝×20㎝、白底红字)。
(三)研究生在自己所属专业的学院报名参赛,成绩计入该学院。
(四)比赛期间遇雨由大会统一安排。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学生组各单位号码: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001—0099 会计学院 0100—0199
工商管理学院 0200—0299 金融学院 0300—0399
统计学院 0400—0499 外语学院 0500—0599
艺术学院 0600—0699 法学 院 0700—0799
商务传媒学院 0800—0899 信息工程学院 0900—0999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1000—1099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 1100—1199
经济学院 1200—129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00—1399
体育教学部
兰州商学院校工会
校团委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