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部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党建工作  训练竞赛  场馆管理  体质测试 
热点文章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体育教学部教学督导选聘办法
2020-05-26 09:11  

体育教学部教学督导选聘办法

为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工作质量,逐步规范体育课教学,促进教师体育教学水平的提高,部门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体育级学部督导组是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的咨询、监督性机构,是体育部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进行教学状况的全面检查、督查、评价、指导与咨询的工作组织。

(二)体育教学部督导组成员参照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条件选聘,主要从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高级职称人员中选聘,由三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立组长1名,并报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备案。

(三)体育教学部督导组成员需具备一下条件:

1.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省以及有关教育教学的政策和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拥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3.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调分析和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充分的工作时间保证。

(四)体育教学部督导的聘期为两年,满期可以续聘。

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学院(部)各项教学活动进行检査、评价、监督和指导等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调查与督促。对本院(部)各系、教研室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诊断,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整改

2.听课与评课。对本院(部)开设课程和各教学环节进行随机听课或检查,重点跟踪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环节等的教学情况。每位教学督导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20节次的听课任务,每次听课后应及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和指导,填写听课记录表,学期未进行汇总、分析.

3.检查与评议。对本院(部)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志、讲稿、教材、课件、作业、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基本资料及其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向学院(部)领导反馈;协助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完成针对本院(部)开展的各类教学检查活动

4.监督与反馈。对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关于本院(部)教学工作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向前述机构反馈相关整改落实信息。

5.计划与总结。每学期初向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提交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于学期末向中心提交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三、工作制度

(一)体育教学部依据本办法,对体育教学部教学督导组每学年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每位教学督导每学期至少要保证完成10个小时的督导工作量,主要包括各项教学活动的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咨询等督导工作。

(三)教学督导津贴按工作量津贴发放(如:听课、试卷检查、毕业论文检查、教学档案检查等,60元/课时),每学期末由教学秘书汇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认定,并由中心核发。

四、选聘流程

体育教学部督导组成员实行个人申请自荐、同事推荐和体育教学部会议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聘。为保证督导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往届督导自行解除督导职务。

1、体育部发出通知,个人根据选聘条件推荐、自荐督导,确定督导候选人名单。

2、遴选人数符合规定人数,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定;遴选人数超出,召开部门大会投票选举,确定体育教学部督导组成员名单。部门公示三天。

3、部门将体育教学部督导组评选名单上报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9年2月28日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