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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2025-09-12 15:48  

一、

1.为进一步加强体育教学部学术交流管理,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活动规范化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体育教学部全体教职工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学术交流活动内容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不得有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和观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学术交流活动的范围和形式

   1.体育教学部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由我主办、承办、协办的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2)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举办的学术报告会和专题讲座等活动。

3)我举办的学术沙龙等活动。

4)我校教职工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会等活动。

2.学术交流活动的主题应紧密围绕体育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话题以及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学科发展与教师专业成长。

三、 学术报告会与专题讲座的组织与管理

1.体育教学部每学年应至少主办1-2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会或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2.体育教学部应成立学术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及后期总结,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的选题和内容应贴近体育教学部的专业领域,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实用性,突出基础理论研究和科研创新。

4.主办单位应于活动前一周填报《体育教学部举办学术活动审批表》,经科技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5.校内主讲人一般应为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且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标志性研究成果的人员。

6.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结束后,科研秘书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新闻稿、音像资料、举办情况、经验总结等相关信息上传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四、学术沙龙的策划与组织管理

1.鼓励跨学科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术沙龙活动。

2.学术沙龙应围绕体育研究领域的热点策划主题,分享个人学术成果,激励团队合作和学科融合创新。

3.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术沙龙,所有专任教师每年度至少作为主讲人参与交流1次。

4.学术沙龙活动应提前3天在校内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说明活动主题、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师生参加。

五、教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

教职工应鼓励“走出去”,参加校外学术会议,会议级别如下

A类会议: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官方发布的各类全国性学术会议。

B类会议:国家级与体育相关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届会或年会。

C类会议: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体育相关会议。

D类会议:其他全国性学术会议,不被中国知网收录的。

优先考虑经中国知网检索的A类B类会议,C类D类会议视情况决定。

教师参加校外学术会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完成部门重大科研绩效的教师优先考虑参会。

2学术会议组委会的正式邀请函或会议通知教师需要投稿并被录取。

3)教师需要向部门提交参会申请。

4所有参会人员返校后,需在1个月内在体育教学部内部作分享报告。

六、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教学部


2024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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