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部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党建工作  训练竞赛  场馆管理  体质测试  迎评促建 
热点文章
场馆管理
您的位置: 部门首页>场馆管理>场馆管理>正文
体育教学部场(馆)管理办法
2022-09-15 11:16  

为充分保证教学运动场(馆)的合理安全使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教学训练环境,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人员管理

1、 设专人负责对场地人员的考勤和管理。

2、 具体全面负责场(馆)的安全工作,做好“三防”。

3、 对体育场(馆)基础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维修。

4、场(馆)内的消防设施,电闸开关请勿随意触动。注意节约用电。

二、场(馆)卫生

1、场(馆)的管理人员负责体育场(馆)卫生的工作,督促卫生清扫人员按时清扫。

2、要求经常保持教学运动场地环境卫生清洁整齐,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场(馆)内辅助教学器材,需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实行每日检查制度。

4、场(馆)内外装饰美观大方、干净整洁,创建优美的教学、健身环境。

三、场馆使用

场地管理员责任:

1、根据要求、按时开馆、闭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2、随时检查进馆人员情况、杜绝闲杂人员及与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馆内、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3、随时检查巡视场()内教学、训练、比赛、正常活动秩序。

四、工作纪律

1、根据我部门的工作特点,各岗位上、下班时间均定为:

    场地工工作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若遇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2、对所使用的各类工具、器械要妥善保管,责任到人。若有丢失或损坏,将视情节追究一定的责任,并酌情赔偿。

3、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请假,并做好考勤登记。

4、对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擅自脱离岗位;经常迟到早退等现象,则按当事人的平均日工资进行扣缴,可作为临时加班补助调配发放。

 

                                                                           2022 9 15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54号